(一)办公室(87523407)
1、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领导指示或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2、负责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工作协调。
3、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材料的组织起草、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5、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后勤服务及接待等工作。
6、负责档案管理、文件收发、印鉴管理等工作。
7、负责ISO9001体系认证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9、固定资产登记统计管理
(二)党群科(87521510)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考核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
2、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加强党员管理教育;
3、负责基层党的宣传、统战工作,落实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负责违纪党员干部的查处;
5、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6、负责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和管理考核;
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工作;
8、负责开展工会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共青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员青年的教育;负责开展妇女联合会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经管科(87523898)
一、 招商引资工作职责:
1、协调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工作。
2、负责项目,尤其是重点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对在谈意向项目的跟踪及企业服务工作。
3、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重视各项制度的落实,掌握招商的真是全面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内外资的完成情况。
4、配合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协调企业解决项目开工前的各种问题,使项目早落户、早开工。
二、 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
1、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2、每个季度定期上报服务业限上企业一套表。
3、每个季度定期上报限下个体和小微企业的报表。
4、认真及时的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临时的数据普查工作。
三、重点项目工作职责:
1、定期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资以及存在的问题。
2、每月按时向上级上报重点项目情况报表。
3、及时向领导汇报重点项目每月的详细情况。
四、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
2、负责1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报表的催报、审核工作,协助市、省、国家对企业报表的查询工作。
3、负责每月报表关网后的两日内下载各类报表数据,整理汇总。
4、负责对辖区内“市重点监测工业企业”每月报表的催报工作。
5、负责每季度对辖区规上工业经济运行性情况进行一次分析。
五、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岗位职责:
1、负责督促规下样本企业按时进行网上直报(季报)。
2、负责对辖区内规下样本企业关停并转、迁入迁出等情况实时监测,并及时上报。
3、负责对规下样本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问卷调查。
4、负责对规下样本企业每季度走访一次。
5、负责协助市调查队随时对规下样本企业进行走访调查。
六、民营企业统计工作
七、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
八、负责科室统计考核工作
(四)社会事务科(87521580)
一、低保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大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
2.定期对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检查指导。
3.严格按要求加强对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并及时准确地健全低保档案材料。
4.及时准确地发放低保金及低保其他补贴待遇,维护低保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助学、采暖、住房补贴等利益。
5.积极开展入户调查和重大节日走访工作。
6.负责城乡低保数据的系统录入、统计汇总、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低保工作的信访工作。
二、救助工作职责
海青岛街道救助工作职责
1.认真学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救助政策,负责制定本街道的救助办法。
2.负责对社区民政专干进行救助工作的教育和培训。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救助原则,认真对申请救助家庭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审核上报,并避免重复救助。
4.及时准确地发放救助金。
5.做好救助工作的信访工作。
海青岛街道优抚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优抚政策,负责对社区民政专干开展优抚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负责对所有优抚及民政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每半年)了解其生活及健康状况,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
3.整理好新增人员的档案材料。
4.定期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及民政服务对象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高额医疗补助费等,及时核销医疗费,缴纳医疗保险费。
5.做好八一及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6.负责优抚对象及民政服务对象的信访工作。
7.完成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海青岛街道残联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人道主义精神,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2.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社会扶残助残先进事迹,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强不息。
3.认真落实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残疾预防、康复医疗基本知识,开展残疾康复训练,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信息;帮助有困难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开展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等。
4.维护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5.掌握辖区残疾人基础信息,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建档立卡,规范管理。
6.协调解决残疾人的利益需求,做好残疾人的稳定工作。
7.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慈善工作职责
1.做好慈爱月和临时性的捐助工作。大力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并管理好使用好街道慈善基金,专款专用,真正发挥好慈善基金的作用。
2.做好扶贫济困工作。负责对本辖区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认真调查了解困难家庭的状态,核实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方案,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3.组织和管理街道慈善义工队伍,积极开展各类义工救助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六、社会事务工作职责
1、宣传和落实上级、街道有关社会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
2、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孤寡、三无、流浪人员等社会事务对象的初审及服务工作;
4、老年证、老年IC卡、高龄补贴、60精减人员的审核上报及待遇发放工作;
5、计划生育(包括:办理一胎生育手续;办理二孩生育手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具“四术”、“引产”证明等)。
6、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初审及组织活动开展工作。
七、殡葬管理工作职责
1、 组织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
2、 组织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的宣传及工作推进;
3、 做好座山公墓的防火安全;
4、 辖区死亡人员的统计上报工作;
5、 去世居民火化补贴工作;
6、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丧葬违法、扰民、破坏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制止工作。
7、 协调有关部门对丧葬用品、丧葬服务违法行为的制止工作。
八、宗教管理工作
协助宗教处对辖区宗教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1、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工作;
2、 信教与不信教自由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保护工作;
3、 对宗教场所、民族饭店的监督上报工作;
4、 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5、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工作;
6、 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监督工作;
7、 非法宗教场所、集会的监督上报工作。
九、基层政权工作
1、 指导社区按照居民委员会自治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 社区管理及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3、 社区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监督落实;
4、 协助社区工作考评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
5、 社区成立的申报、筹建工作;
6、 社区用房的接收与管理工作;
7、 指导社区进行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8、 配合民政局进行社区工作者的招聘工作;
9、 组织社区居民组长的选配工作;
10、 社区居民人口统计工作;
11、 社区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2、落实社区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
(五)财政科(87521312)
1、负责各类收费收入的收缴,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2、负责集中核算单位会计核算,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如实上报财政部门。
3、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集中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4、负责本级财政的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合理、节约地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各单位正常工作的资金需要。
5、配合各集中核算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清产核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负责集中核算单位会计资料的保管、装订、保密工作及会计档案的归档。
7、负责管理集中核算财务印鉴及银行帐户。
8、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票据的领用与管理。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治办(87521391)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
2、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做出工作部署,并监督实施。
3、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适时进行工作调研,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和理论指导。
5、对驻在辖区各部门、单位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6、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七)城管科(87521316)
1、宣传教育、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条例,对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设施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管理;
3、依照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辖区内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行为;协助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机关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中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
4、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做好防台防汛、防火、森林病虫害、水库移民、冬季除雪等工作;
5、协助辖区内物业管理单位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单位对区街道路扫保、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
6、协助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8、负责对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制止和及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工作;
9、负责辖区内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10、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各项动迁工作;
12、道路交通管理(驾驶员验证、安全培训等)。办公电话:87522700
(八)综合执法队(87521136)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
景区景点、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道路设施、桥涵、隧道、照明设施、排水设施、风景林地(除山林外)、城市绿地等方面进行容貌管理和执法监察;
2、依法对擅自占用、挖掘、破坏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照明设施、排水设施、园林绿化、花草树木等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风景区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对城市中道路街巷、建筑物和构筑物、施工场地、广告牌匾、停车场和车辆等的容貌管理和执法监察;
4、依法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临(贴、搭)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5、对环境卫生维护、生活废弃物、环境卫生设施等方面进行容貌管理和执法监察;
6、依法对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装饰装修建筑垃圾)排放中的违法行为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对城区除雪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进行执法监察,并依法对其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8、依法对城市景观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9、依法对物业管理方面占用、挖掘共用部分、绿地及损坏共用设施等违法为进行行政处罚;
10、依法对房屋装饰装修中除破坏承重结构和变动建筑主体的其他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九)司法所(87521175)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社会保障中心(87523136)
1、劳动就业(包括:事业真正办理;失业人员培训;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发放失业金;大龄、双失业人员采暖补贴;档案管理等)。办公电话:87521425
2、退休人员管理(包括:退休人员异地认证;指纹鉴定等)。办公电话:87521425
3、城镇居民医保。办公电话:87521387
4、城镇居民低保。办公电话:87521370
5、征地保障工作。办公电话:87521387
6、劳动监察工作。办公电话:87523136
(十一)社区服务管理中心(87523916)
一、负责街道区域文化、体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街道幼教工
作、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关于文化、体育、幼教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二、负责制定街道区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组织实施。
三、负责协调幼儿园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指导检查幼儿园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
四、指导群众文化、体育工作,推进群众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文化艺术演出以及体育竞赛。负责街道重大文体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五、负责街道文化、体育、幼教事业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管理。
六、负责开展社区教育的学习指导、管理协调、培训服务、课程开发、实践研究,负责检查、督导社区学校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七、负责以政策法制、文化素养、职业技能、现代生活、休闲娱乐、老年教育、继续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教育组织体系建设、教育基地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制定社区教育规划,指导社区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教育活动。
八、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负责辖区的文物宣传保护工作,协助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九、负责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类文化设施,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基本技能知识讲座、法制教育讲座、健康教育等,提高居民基本素质。
十、负责完成街道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临时性工作。
(十二)安监站(87523850)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相关政策;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及食品药品相关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
二、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三、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监控,对制假售假行为及时制止;
五、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目标管理,受理群众相关举报;
六、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八、做好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九、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第一条 做好防火工作准备
1、制定街道防火工作预案。进入防火期限,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与完善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预案内容包括:森林防火时间的确定;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的确定与职责;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人员的确定与工作职责;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安排与要求等。
2、森林防火物资准备。
主要职责:检查与添置防火器材;检查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落实;培训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制作森林防火值班日志;修订与完善街道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布置街道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 建立森林防火值班
1、街道机关所有人员参加防火期内值班,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防火期限内,每天最少有2名值班员值班,其中1名分管领导带班,负责日常火情的监控和上传下达。
3、重大祭祀节日期间,依据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增派相应人员参加重点区域内森林防火值班。
4、各区域护林员依据各自现职分工与要求,进行巡逻流动值勤值班。
第三条 及时发现并通报火情
1、护林防火员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员或直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2、街道办事处发现火情后,应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组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扑救,及时控制火势,同时尽快请求开发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努力减轻损失。
第四条 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督促其完成职责
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任职责
依据区域防火任务与要求,街道防火指挥部成立10至15人的森林消防应急小分队专业队。配备相应防火器材,发生火灾后,由街道防火指挥部召集应急小分队人员,在街道防火总指挥的领导下,由防火队长具体组织实施前期扑救。并及时求得区防火专业队伍的支持,控制火情,减轻灾害。护林防火员负责看护余火。
第五条 加强灭火后期管理与处置
森林火灾扑救结束后,街道防火指挥部依据上级要求,对火灾进行评估,对重大火灾要依据程序进行调查。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统计过火面积、损失等情况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书面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第六条 加强防火装备管理
第七条 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奖励的申报。
第八条 负责对防火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第九条 负责对防火区域内的社区防火工作的指导,安排重点区域与重点时期内防火人员的增派,检查防火员履行职责情况。
街道科普工作职责
街道科普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在主管领导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一条:依据上级与街道总体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科普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展科普活动。
第三条:抓好科普“四季”活动的组织与落实。
第四条:规范社区科普大学。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五条:创建科普社区示范社区和星级科普社区。
第六条:建立益民服务站,开展益民服务。
第七条:抓好“一村、一栏、一员”工作落实。
第八条:按时上报相关文件资料,同时督促社区及时上报相关文件资料。
第九条:完成科普其它相关工作。
防台防汛工作职责
一、组织防台防汛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台防汛的队伍培训与应急演练;
二、在开发区防台防汛指挥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街道区域(辖区)防台防汛与抢险救灾工作;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防台防汛预案,防台防汛抢险队伍的人员确定,值班人员的编排(与街道应急值班协同);
四、组织开展防台防汛检查,督促社区、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台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指导监督防台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六、及时通报汛情,总结防台防汛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各社区依据管辖区域依据防台防汛预案要求,做好相关的防台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