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商务发〔2018〕13号)要求,做好新区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保证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金普新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87612005
附件: 《大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商务发〔2018〕13号).doc
金普新区商务局
2018年1月19日